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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空中法庭”再发新力

发布日期: 2017-04-16 发布作者:总工会 阅读次数:1 字号:[ ]

  “一直对我们汽车租赁公司和汽车租赁者的关系吃不透,观摩了今天的案件庭审,总算是弄明白了。”“以前总觉得法律很枯燥,离自己的生活很远,今天通过观摩身边鲜活的案件庭审才深深明白知法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这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啊。”4月14日,海陵区总工会邀请工会界别政协委员和50余名基层工会干部走进海陵区人民法院,参与“空中法庭”法律案件庭审观摩,200余名企业职工同步观看庭审视频。

  原告陈某华与被告交通运输公司及事外人陈某林签订了为期6年的《出租汽车租赁经营合同》,约定被告将一辆桑塔纳小客车租赁给原告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服务,原告每月上交租金。201512月原告驾驶上述车辆时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此后,原告向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未获准许后涉讼。

  随着原被告双方的辩论和举证,这起纠纷案件脉络越渐清晰。最后法庭判决原被告双方之间属于租赁合同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原告诉求。

  在休庭期间,旁听人员与法官进行了讨论分析。“租赁关系纠纷与劳动关系纠纷有啥区别?”“租赁汽车从事出租车行业,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庭审法官一一解答了旁听人员的疑惑,让大家更加深入地懂法知法用法。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工会界别政协委员继续召开座谈会,就继续创新普法模式、提高普法效率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海陵区总工会自2014年推出“空中法庭”普法活动以来,一直致力于深化活动品牌,提高活动参与度,增强全区职工依法维权、企业依法用工的意识,促进全区用工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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